武冈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一、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中心的各项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联系协助当地政府、乡镇(街道)、社区及村委对园区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及安置工作:
(三)负责协调企业公共关系、处理突发事件:
(四)负责园区的环境保护、安全稳定、营商环境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完成经开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我中心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由武冈市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组成,没有其他二级单位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预算收入3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5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为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预算支出3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7.5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五险一金”、遗属的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一般性支出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是0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办公费预算0.4万元,差旅费0.7万元,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7.52万元。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预算执行任务。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含离退休党员活动经费)等。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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