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片区管理局,区农业农村中心,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为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按时完成我区2022年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任务,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闽农质监函〔2022〕17号)文件要求,我区将开展2022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创建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1个。
二、创建主体
选择规模较大、设施较优、技术先进、基础条件好、标准化生产水平高的作为创建单位,遴选工作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
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支持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相对
连片规模100亩以上蔬菜基地开展创建。优先从《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库》中选择,优先支持参与2018—2020年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基地,优先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内的基地,优先支持有采后商品化处理设施的基地,优先扶持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标准化示范基地。
三、创建内容
1.生产标准化。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基地内全面推行按标生产。普及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广应用微喷灌、滴灌、粘虫色板、防虫网、杀虫灯、性诱剂、功能性农膜、草生栽培、前埂后沟等绿色生态栽培技术(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增加),减少农药使用。
2.资源高效化。在基地内开展测土配方、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服务,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工作,实现投入品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3.质量可控化。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制度,严格记录各类农事活动特别是农药使用记录,确保产品质量可控。入驻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按要求及时完整真实上传生产记录,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
四、申报要求
(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
申报单位详细填写申报表和2022年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项目情况表,要体现详细创建内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经营简介、生产基地产权证明材料或土地租赁期在10年以上协议复印件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报所在地片区管理局审核推荐,申报时间截止2022年2月18日。
(二)片区审核推荐
各片区管理局要对辖区内申报创建示范基地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审核,于2022年2月21日前将符合创建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冯小强处。
(三)区农业农村中心遴选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处及时将全区申请创建示范基地材料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材料转发区农业农村中心,由区农业农村中心对符合申报条件单位开展遴选工作,区农业农村中心于2月24日前将择优筛选的基地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处,区农业农村局将对符合条件的基地在区政务网公示,并向省厅备案,待省厅批复后实施建设。
五、任务落实
由区农业农村中心负责本次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申报创建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严格按照《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五千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并适时开展验收工作,并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树牌亮相,10月底前完成考核验收,11月底将考核结果报区农业农村局发文确认。区农业农村局将对通过认定的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主体,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设施农业等项目中优先扶持。
附件: 1.2022年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申报表
2.2022年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项目情况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1日
(联系人:冯小强,联系电话:2317781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申报表
| 基地名称 | 法人 | ||||
| 基地地址 | 归属/规模 | ||||
| 基地 负责人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 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建设内容 | |||||
| 申请 单位 承诺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 片区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区农业农村中心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注:归属: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