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动态管理,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二、核查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实际经营情况及名称、运营主体、场地面积范围、场地位置等变更情况。
四、核查工作
(一)本次核查采用实地调研方式。
(二)对调整经营方向且不再从事企业孵化相关服务、停止运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经实地调研核查后,市级的予以取消资格,自治区级(含)以上的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提出取消资格建议。
(三)对名称变更或运营主体、孵化场地面积、场地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经审核并实地核查后,市级备案变更信息,自治区级(含)以上的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提出变更建议。
(四)对不符合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条件要求的,加强指导,督促整改,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将适时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五、有关要求
被核查单位提供信息和证明文件应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在核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冯 准0775-4567033
谭宇扬0775-4567032
附件:贵港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核查名单
贵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1日
文件下载:
贵港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贵港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核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