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其余煤炭开发项目和一般煤矿开发项目 | ||||
| 基本编码 | 150104015045 | 实施编码 | 11150000566930477k2150104015045 | ||
| 实施主体 | 自治区能源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150000566930477k |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 服务对象 | 行政机关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ems资费表 |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中介服务 | 否 | |||
| 事项状态 | 发布 | 事项版本 | 2 | ||
| 数量限制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查看详情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
| 审批结果名称 | 针对该项目的核准批复 | ||||
| 审批结果样本 | 预览 | ||||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查看详情 | ||||
| 行使层级 | 自治区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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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准备材料,齐全后即可进行申报。
设定依据
【部门规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第一条: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原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 (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相应改进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利。(二)规范政府核准制。要严格限定实行政府核准制的范围,并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目录》规定的范围。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 【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内政发〔2017〕65号) 【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办法》(内发改投字[2017]1490号)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对项目核准范围、权限由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跨盟市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本案,跨旗县(市、区)项目由所在地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余项目由所在地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备案机关及权限由同级人民政府明确,国家和自治区对项目备案机关及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费标准和依据
暂无收费标准和依据
办理流程查看流程图
受理
审查
决定
办结
| 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 ||||||||||||
| 受理 | 张儒弢、杨晓雪 | 1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
| 审查 | 戚在成 | 10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是 环节名称:实地核查; 环节时限:5个工作日; 环节名称:书面审查; 环节时限:3个工作日; ',this)">(查看) | ||||||||||||
| 决定 | 张占军 | 5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
| 办结 | 张儒弢、杨晓雪 | 4个工作日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 否 | ||||||||||||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12楼9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坐3路公交在敕勒川大桥站下车向南步行246米即到或乘坐75路、102路公交在呼市公安局站下车向东步行或骑行1.5公里即到。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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