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大亚湾开发区道路建设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惠湾管办函〔2022〕5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为促进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协调同步发展,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明确和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等工作,切实解决当前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突出问题,建立“责任落实,分工明确,协调一致,运转高效”的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三同步”,即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区管委会决定建立大亚湾开发区道路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一、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 ||
| 总召集人: | 伞金福 | 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
| 召 集 人: | 黄小慧 | 区人大政协工作办主任、 |
| 区管委会党组成员 | ||
| 欧惠宽 | 区管委会副主任、区管委会党组成员, | |
| 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
| 成 员: | 李晓冲 | 区两委办副主任 |
| 潘新权 | 区两委办副主任 | |
| 王正文 | 区工贸局局长 | |
| 阙光虎 | 区财政局局长 | |
| 何 珩 | 区国土分局局长 | |
| 黄海波 |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 |
| 陈电波 | 区住建局局长 | |
| 林伟豪 |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 |
| 吴兴剑 | 区社管局局长 | |
| 王向荣 | 区安监分局局长 | |
| 戴 凡 | 区公用事业局负责人 | |
| 陈伟峰 | 区动迁办主任 | |
| 徐 宏 | 区执法分局负责人 | |
| 郑少新 | 区公安局副局长 | |
| 谢培飞 | 区督查办主任 | |
| 陈 峰 | 澳头街道办主任 | |
| 黄 畅 | 西区街道办主任 | |
| 吴子豪 | 霞涌街道办主任 | |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陈电波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为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道路建设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
2.研究解决道路建设工程推进中存在的项目审批、规划、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研究制定道路建设工程推进措施,明确解决或处理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间节点。
4.督查道路建设工程进度和存在问题解决情况。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2.负责成员单位联络工作,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及议程。
3.负责联席会议通知、会务组织、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起草。
4.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汇总意见后提交联席会议审议。
5.督办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6.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职责分工
(一)区两委办负责协调总召集人、召集人部署的相关工作,印发联席会议有关会议纪要。
(二)区督查办负责对区委、区管委会下达的重要工作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区工贸局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工作。
(四)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和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并实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五)区国土分局负责项目用地的报批和盘整工作,审核新征土地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案。
(六)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调指导项目环评编制及审批事宜,督促负有环保监管职责部门履行对建设项目的环保监管职责。
(七)区住建局负责提出城市发展规划方面的措施建议,协调落实道路建设工程规划选址工作和审批项目的规划方案。牵头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召开联席会议。
(八)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综合统筹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
(九)区社管局负责项目占用林地的报审工作,防洪评估,协调落实项目水保方案事宜。
(十)区安监分局要发挥督促、指导、协调作用,督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履行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职责。
(十一)区执法分局负责项目建设涉及文明施工、大气污染等方面违法行为的监管。
(十二)区公用事业局负责项目前期、组织实施、验收和项目的管理工作。通报道路建设工程进展情况;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提供我区交通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协调做好项目建设区域的交通疏导和组织工作。
(十四)区动迁办负责房屋拆迁补偿工作。
(十五)各街道办负责道路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清表以及维稳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安排,由总召集人或者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召集。
(二)凡需提交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各责任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接到议题申请后,经认真审查后汇总上会议题,报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批准后,通知议题涉及单位参加,及时召开联席会议。
(四)联席会议明确的决定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草拟会议纪要(需经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区管委会呈送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审定后,以区管委会工作会议纪要形式签发。
(五)会议决定事项由各职能部门负责限期完成,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落实情况。
(六)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会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和检查,精心组织,有效协调,扎实做好道路建设工程推进工作。对未按联席会议要求完成任务的,督促限期完成,无特殊原因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启动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道路建设“三同步”工作机制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