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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关于2022年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补充通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2-05-22 信息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点击数 时间:2022-05-26 12:29:31 查阅:161

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2022年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符合省、实验区有关事业单位招聘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给予办理加分,具体办理加分手续流程及所需材料见附件2。

附件:1.《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

2. 办理加分手续流程及所需材料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5月22日

附件1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022年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相片

(一寸证件照)

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准考证号
报考单位单位代码
岗位代码毕业时间年月
联系电话备用号码
是否曾经通过享受加分优惠政策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加分项目及分值
加分项目报考单位层次(区级或县级)分值
本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加分申请,承诺所填信息和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本人愿意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签名:

年月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审核收件人:

审核人:

年月日

附件2

办理加分手续流程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外,还应携带有关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一、加分人员类型

(一)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

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和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届及2010届高校毕业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09〕40号)有关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还需提供以下加分证明材料:退役运动员需退役证明、获奖证书。退役士兵需退役证,获得优秀士兵的需提供优秀士兵证书或优秀士兵登记(报告)表,荣立三等功、二等功的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前的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有关规定的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相关证书。如期满证书尚未取得,可提供相应主管部门的期满证明材料。

符合《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满有关工作的意见》(闽委组通〔2013〕86号)有关规定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加分细则参照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办理加分手续应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区)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三)驻岚部队随军干部家属

驻岚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给予笔试成绩加3分,需提交材料:干部随军家属报告表、结婚证、现役军官证。

(四)平潭区内农村二女户之女

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印发《关于加强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通知规定的平潭区内农村二女育妇之女在我区事业单位招考中享受笔试成绩加3分政策的对象,需提交材料:户口所在片区计生部门出具的父母婚育证明原件;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女扎”结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我区期满公共事务助理员

我区期满不再续聘的公共事务助理员,笔试成绩予以加3分。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如存放在个人档案中,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加分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5月24日-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前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办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联系电话:0591-23170529

办理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7层人事处(二)

三、其他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确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加分申请表》并手写签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依据有关规定取消资格。

(三)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并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四)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将对考生提交的《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名单并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未尽事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办理加分手续所需材料

一、退役运动员

1.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4.退役证明

5.获奖证书(有则提供)

6.《加分申请表》

二、退役士兵

1.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4.退役证

5. 入伍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注: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需提供)

6.优秀士兵证书或优秀士兵登记(报告)表(注:优秀士兵提供)

7. 立功受奖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注: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人员需提供)

8.《加分申请表》

三、大学生村官

1.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所在地县(市、区)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4.《加分申请表》

四、“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1.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注:行将期满但合格证书尚未取得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4.《加分申请表》

五、驻岚部队随军干部家属

1.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干部随军家属报告表

4.结婚证

5.现役军官证

6.《加分申请表》

六、我区农村二女户

1.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所在片区计生部门出具的父母婚育证明原件

4.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5.父母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6.“二女扎”结扎证复印件

7.《加分申请表》

七、我区期满不再续聘公共事务助理员

1.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加分申请表》

八、符合加分政策的其他类型考生

1.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加分申请表》

4.相关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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