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粮食年产量(万吨)
乡镇个数
现库点总数
1万吨以下的库点
现有仓容规模(万吨)
宝应(含中粮)
87.1
14
45
40
46.8
高邮
84.3
11
35
26
36.8
仪征
26.1
9
21
18
17.2
江都
65.7
13
25
6
28.8
邗江
12.6
11
10
8
11.1
广陵
6.6
5
9
9
2.1
生态科技
2.2
2
4
3
11.8
开发区
2.1
3
景区
2
合计
286.7
70
149
110
154.61、总体布局。打造由产业园、中心库、骨干库和收纳库构成的布局合理、服务专业、设施现代化的高质量粮食收储网络,按照粮食产购储加销需要,满足各级政府储备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的要求,整合建设仓储设施,形成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各级政府储备布局、区域粮食产业集群发展、粮食资源合理利用、跨区域粮食物流通道、区域应急保供等诸多要素协同匹配的仓储设施布局。
2、整合建设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逐步淘汰“小散旧”仓储设施,有序整合收纳库点,提升骨干库、中心库建设力度,新建一批高标准粮仓,打造高标准示范库,支持建设规模仓容(单点:2.5万吨以上),优化县域“中心库+骨干库+收纳库”仓储物流设施布局。
3、持续提升仓储物流设施质量。鼓励新建适量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满足粮食储备、最低价收购和市场化收购等仓储需求,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根据粮食产能产量、贸易与加工需求,科学规划仓容规模,结合粮食生产空间布局,统筹确定库点区位,推进县域粮食收储库点布局整合。
(1)做强产业园。对接省“三纵三横”粮食仓储物流骨干网络,重点打造宝应县宝应湖粮食物流中心、高邮市五里坝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物流产业园)、扬州粮食储运加工有限公司等3个粮食物流产业园。
(2)建设中心粮库。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个中心粮库,原则上仓容达到5万吨及以上,可配建一定规模的低温成品粮库。中心粮库应有优越的区位、合理的流向,在产销需求稳定的区域,具备收购与储备功能,并能进行上下游延伸,可扩展包括应急保障、产后服务、加工贸易、物流配送等业务;具备水路、公路或铁路的运输条件,确保集输运畅通,实现散粮接发;信息系统、质检设施健全。重点建设宝应县廷柏、高邮市三垛、仪征市仪扬河、江都区东吴、邗江区储加、广陵区李典等6个中心库。
(3)布局骨干库。结合粮食生产空间布局实际,建设若干个2.5-5万吨仓容的骨干粮库,布局在粮源稳定区域,弥补中心库收购半径过大,与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融合建设,兼有收储收纳、产后服务、应急保障功能的区域收储库点;信息系统、质检设施比较健全。重点打造宝应县潼河、刁夷、望直港,高邮市天山、界首、汉留、沙埝,仪征市高集、新民,江都区永安、高徐、丁沟,邗江区公道,广陵区沙头等14个骨干库。
(4)完善收纳库。与规模化种植区域和优质粮源种植区域衔接,保留和建设必要的收纳库,仓容1万吨以上,发挥服务三农、收纳粮源的主导作用,具备清理、干燥、分类储存保管等基本服务功能;信息系统、质检设施比较健全。
(5)拓展库房功能。推进粮库与物资储备设施融合,拓展应急功能,对部分过剩或不宜长期储粮的仓房设施,通过改造向物资储备库房功能转型。
(6)加大粮库资产整合。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有保有放整合粮库资产,对50年以上仓龄,或仓容1万吨以下库点及规模小、资产差、没有区位优势、在粮食流通中不能发挥有效作用的“小散旧”仓储设施,逐步进行资产置换和有序淘汰。
4、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化、绿色化装备应用,对标现代储粮需求和现代技术标准,应用新型设施设备,提升仓储设施水平,实现粮食储存绿色化、精细化,作业智能化、高效化。以建设“安全粮库、智慧粮库、绿色粮库、美丽粮库”为引领,突出党建治库、业务立库、人才兴库,推进粮食仓储管理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细化仓储物流管理目标,加强收购储存、运输中转、销售配送等各环节管理,进一步提升仓储作业自动化、物流设施标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管理规范、数据共享、监督有效。
三、科学选址和建设
粮库的选址与建设应符合《国家粮食仓库建设标准》(2016),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应有稳定可靠的粮源,并具有相应规模的粮食储备量或中转量,流向合理,效益明显。
2、应具有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
3、应具备可靠、适用、经济的电源、水源、通信等外部配套资源。
4、应满足近期建设所必需的场地面积,并应根据中、远期发展规划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5、应满足适宜的地形坡度,宜避开自然地形复杂、自然坡度过大的地段;宜避开高压线、地下光缆、电缆、输油输气管道等设施。
6、库址应避开下列地区或区域:
(1)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高于9度的地震区。
(2)受泥石流、滑坡等直接危害的地段;ⅳ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和ⅲ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不良地段。
(3)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采矿陷落(错动)区地表界限内;爆破危险界限内。
7、避免洪水、潮水和内涝威胁,场地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50年一遇。
8、应远离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且应位于污染源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9、使用药物熏蒸的粮库,熏蒸作业的粮仓至居住区的最小防护距离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1206及《粮食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ls1212等有关规定执行。
10、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
根据功能不同,粮库的选址与建设宜符合《国家粮食仓库建设标准》(2016)明确的条件:
1、收纳库:宜建在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地区,接收来粮的服务半径不宜小于15公里。
2、中转库:宜建在交通干线粮食集散地,年中转量不宜少于50万吨。
3、储备库:宜建在交通方便的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城市附近,产销平衡区可根据人口与经济发展等需求适当配置;库点布局应合理,粮库规模应适当。国家储备库的选址应符合国家粮食储备布局规划的要求;地方储备库的选址应符合地方粮食储备布局规划的要求。
4、综合库:以主要使用功能为主,兼顾其他功能要求。
四、强化措施保障
1、制定建设方案。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单位)2022年-2025年粮食仓储基础设施、物流产业园区、应急保障中心(网点)、产后服务中心等方面的建设方案,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当地土地落实等实际情况,在整合的基础上,明确建设总目标和分年度目标(含“小散旧”粮食仓储基础设施整合拆建总目标和年度目标)、区域布局、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力争两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配套绘制一幅地图、形成一套表格。
2、争取政策支持。主动协调财政等部门,通过政府债券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形式加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的支持。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等部门沟通,加大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支持,争取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用地参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支持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变更为出让土地,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密切联系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及融资担保机构,适当放宽粮油企业担保条件,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争取项目信贷资金支持。加大资金上争力度,加强与国家和省业务部门对接,积极申报“以奖代补”、优质粮食工程等项目,争取粮食仓储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盘子。
3、加强督促检查。优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指标,加强督导调度,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紧压实各级重视抓好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的责任。加强各地对国有粮食仓储设施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被拆除、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功能不降、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统筹协调重建,确保辖区内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总量、布局及结构满足粮食安全需要。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