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单位: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单位:安徽天方工业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区域界定:本次评价范围位于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区,庐江高新区龙桥化工园不纳入评价范围,评价面积为18.00平方公里,其中:13.44平方公里土地以安徽省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管理部门批复的《关于庐江县高新区成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合土开发〔2020〕1号)为依据属于待开发区域,是庐江高新区推行“标准地”改革工作的主要空间;剩余4.56平方公里土地属于目前庐江高新区核心建成区,项目地块已全部供地。四至范围:北至北外环,西至滨江大道,南至外环南路,东至合铜公路。
报告编制情况: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安徽天方工业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对《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同年获得《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联系人: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1-82561511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移湖西路16号
附件:附件1:
庐江高新区能评报告评审后修改版2021.9.24(最终审定文本).pdf
附件2:
市发改委关于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1)(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