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苏(2017)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249号 | 程雷 朱雪平 | 经济技术开发区明远东路6号15幢303室 | |
| 2 | d140251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城南支行 | 经济技术开发区明远东路6号15幢303室 | |
| 3 | 苏(2018)淮安市不动产证明第0023418号 | 高晶 | 经济技术开发区明远东路6号15幢303室 |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