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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

来源:jtyst.fujian.gov.cn 时间:2023-02-24 17:42:00 查阅:1158

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11日到5月31日,厅第一巡察组对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省福州港中心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中心党委召开多次党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同时将反馈意见和厅领导讲话精神通报至下一级党组织,为推进整改提供组织和思想保障。按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省委巡视指出问题,对职责范围内涉及问题深刻检讨反思,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周密部署安排,扛起整改责任

党委书记坚决扛起巡视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四个亲自”,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促,组织研究审定印发巡察整改方案,共召开党委(扩大)会、机关部门长会等各类会议12场次,跟进掌握整改进展情况,研究重难点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事项,全面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各班子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整改工作。中心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先后5次对机关及直属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条条有着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整改方案担起整改具体责任,落实落细整改措施,每10天按时提交整改进展情况。

(三)扎实有力推进,整改成效显著

中心党委将巡视巡察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宝贵契机,推动整改和对标世界一流港口要求、实施“三提三效”行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以整改成效全面推动福州港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经过集中整改,中心共组织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10项,完成清退金额1.40446万元,并结合省委巡视和省厅巡察反馈意见,对负有相关责任的5个党组织开展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作出书面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中心党委书记对受问责的人员及单位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同时,紧紧围绕打造国际深水大港的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港口建设运营安全发展,为实现好“十四五”各项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全港货物吞吐量逆势增长完成3.02亿吨,比增10.28%,连续3年位居我省沿海港口首位;全年完成港航投资32.5亿元,比增25%,占全省70.5亿元的46%,连续7年位居我省沿海港口首位;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三零”目标。一体化整合后《福州港港口章程》正式发布。改制运作的福建省港湾航务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9月1日起顺利移交省交科发集团管理,未因改制移交发生职工上访情况。统筹疫情防控和港口生产发展,守好港口疫情防控线确保港口高效运转,港口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再获表彰,绿色智慧港口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

1.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1党委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即知即改,从2022年6月8日第10次中心党委会起已全面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二是中心党委已于2022年7月修订完善《中共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委员会工作规则》,在第二章第四条第(三)款后,增加“落实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纳入党委会学习内容”。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等作为中心党委和下属党总支(支部)“第一议题”、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一主题”以及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要内容,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切实学深悟透做实。

1.2学习不够深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支部学习、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和“学习强国”自学等各级各类学习载体,2022年8月至今共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集体研讨交流6场次,发言32人次,提交心得126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召开2场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提出学习贯彻意见,共组织中心组学习会16场、党员大会40场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发言128人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28场,切实将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学习成效检查考核。组织开展中心领导、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应知应会测试,优秀率达100%。三是下发关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围绕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683”机制、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等细化学习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抓紧抓实学习,提升学习成效。四是加强理论学习指导。及时转发省厅“每日一学”并下发党委中心组学习材料等,提升学习指导的科学性、规范性,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结合党建工作季度检查指导工作,强调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明确学习要求,梳理重点学习内容。

2.推进中央和省委重大政策部署在港口领域落地见效不够有力。

2.1对标世界一流港口,谋划推进福州国际深水大港建设发展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2022年7月13日,我中心印发《关于福州港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做大做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加快建设“海上福建”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闽福州港规建〔2022〕54号),将具体任务分解至各单位落实,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管理。根据《福州港总体规划(2035)》,全港规划八个港区及一个港点,规划泊位327个,规划总通过能力5.32亿吨。截至2022年12月底,已建生产性泊位166个,其中5万吨级以上34个(10万吨级以上22个),设计年通过能力达1.86亿吨。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可靠泊30万吨级散货船;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最大可靠泊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二是深入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主动对标世界一流港口,全力推动福州港国际深水大港建设发展。近年来福州港货物吞吐量持续稳步增长,从2019年2.13亿吨到2022年3.02亿吨,同比增长率10.28%远超全国平均数,吞吐量世界排名从2019年第26位上升至2022年第20位。三是持续推进重点港区连片开发建设。督促在建项目加快推进,重点推进江阴、罗源湾和三都澳港区连片开发建设,分中心(站)、质安站强化安全检查,共同保障在建项目安全平稳、有序推进。2022年福州港港航建设投资为32.50亿元,占年度计划26.00亿元的125.01%,超序时进度25.01%,投资额位列全省第一,重点港区江阴、罗源湾及三都澳港区共完成投资23.48亿元,占全港港航建设投资的72.24%,进展良好。四是推动智能化港口建设,提升绿色港口、智慧港口发展水平。截至目前,福州港专业化泊位岸电覆盖率82.35%,后续多个泊位正在开展岸电改造。港口智慧管理、5g等新技术加快运用,江阴港区4-5#集装箱码头堆场已安装完成6台自动化轨道吊,江阴6-7#泊位工程正在进行无人化堆场等扩能改造。

2.2坚持新发展理念,系统推进港口高质量发展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强化重点港区发展。江阴、罗源湾、三都澳、松下四大港区已建泊位达63个,通过能力达1.21亿吨,占全港的66%;港区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有较大提升。二是持续推进港口智能化建设。江阴4-5#堆场已安装完成6台自动化轨道吊,正在进行设备调试;江阴6-7号扩能改造项目拟建设无人化堆场,目前岸线使用已获得交通运输部审批;罗源湾港区3个智能化系统投入使用;罗源湾公共运输廊道项目已于2023年1月1日开工建设。三是港口岸电建设和改造推进成效明显。福州港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专业化泊位达14个,专业化泊位岸电覆盖率82.35%(客滚泊位1个,覆盖率100%;集装箱泊位4个,覆盖率57.14%;5万吨级及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9个,覆盖率100%)。已达到福建省建设一流港口专业化泊位岸电覆盖率现阶段要求。

2.3推进港口连片开发、规模发展能力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各重点港区已按照连片开发、规模发展模式推进。一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连片开发态势已形成,1-13#泊位已建成或在建,其中集装箱通过能力达399万teu,占壁头作业区集装箱规划能力的58.6%。二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连片开发态势已形成,1-14#泊位中,除6-7#在建、8-9#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外,其余已建成,15-23#泊位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已建泊位通过能力达4512万吨,占可门作业区规划能力的52%。三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连片开发态势已形成,已规划的11个泊位已建成或在建8个,已开发占比达73%。四是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规划13个泊位已建5个,在建1个,开展前期7个,已基本形成连片开发态势。我中心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各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和拟建项目前期工作。

2.4港口生产增长缓慢,集装箱吞吐量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目标。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整改到位,将持续加强整改。近年来福州港货物吞吐量持续稳步增长,从2019年2.13亿吨到2022年3.02亿吨,同比增长率10.28%远超全国平均数,吞吐量世界排名从2019年第26位上升至2022年第20位。一是已完成福州港腹地集装箱货源调查,下一步我中心将积极配合企业加大港口推介力度,吸引更多箱源从福州港进出。二是认真落实《福建省“丝路海运”港航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21〕2号)奖励补贴政策,已完成辖区7家企业2021年度补助资金拨付手续。在奖励政策引导下,福州港海铁联运完成量大幅增长,2022年完成47048teu,同比增长101.1%。三是我中心已于2022年9月发文向福州市财政局申请核拨2021年度港口生产发展补贴资金(闽福州港函〔2022〕97号),正积极对接福州市财政局,争取尽快拨付市级补助资金。已完成《福州港口生产发展扶持政策(2023-2025)》文件草拟,福州市交通局正征求各部门意见,后续将报送福州市政府研究通过。

3.主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的韧劲不足,部分项目建设、体制改革的历史问题推进滞后。

3.1部分港口航道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整改到位,将进一步加强整改。一是江阴进港航道三期工程:2022年8月23日我中心召开推进会,督促和指导建设单位加快环评报批,9月1日我中心向建设单位福清市交投公司发函督促其尽快开工,并抄送福清市政府和江阴管委会。经我中心多次协调沟通,12月23日项目环评获批。我中心将继续跟踪落实,争取该项目2023年内尽快开工。二是福清湾深水航道二期工程:2022年8月,我中心向建设单位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发函,要求加快竣工验收,并抄送长乐区政府。9月底,建设单位已梳理出竣工验收相关问题,并向长乐区政府汇报相关工作。长乐区财政局已完成项目交工结算审核,并委托会计事务所完成交工阶段审计。我中心将继续跟踪落实,争取该项目2023年竣工验收。三是闽江水口水电站枢纽坝下水位治理与通航改善工程和闽江干流马尾罗星塔至水口航道整治工程:闽江水口水电站枢纽坝下水位治理与通航改善工程船闸、引航道(一阶段)、连接航道已于2021年底通告投入使用,上下游围堰已拆除;闽江干流马尾罗星塔至水口航道整治工程航道锚地部分已于2021年3月通告投入使用,永丰、湾边搜救站已完成。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福州市内河港航建设监管职责由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的批复》(闽交政法〔2021〕3号),我中心已与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签订了《福州市内河港航管理职能移交备忘录》,上述两个项目2022年1月1日起由福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我中心对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在项目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多次进行了指导、解答,将继续在项目后续推进和竣工验收中做好相关协助和配合。四是三都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漳湾航道工程:我中心已提请省重点办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协调会,8月26日向建设单位宁德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函督促其尽快复工,并已将部补资金拨付建设单位,我中心将继续跟踪落实,争取该项目2023年复工。五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21号泊位工程:码头施工推进顺利,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我中心多次到项目现场予以指导服务,指导建设单位研究后方陆域变更设计方案,加快工可报告的编制。陪同建设单位到省发改委协调陆域变更相关事宜,取得省发改委的支持。目前,建设单位正在研究陆域变更方案,其中68亩土地近期启动招拍挂,剩余部分土地还在继续沟通。我中心将继续跟踪落实,争取2023年启动陆域施工。

3.2下属单位机构改革进度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中心所属经营性事业单位省航务工程处转企改制工作已完成,2022年9月1日起,成立的省港湾公司移交省交科发集团管理。二是目前水路运输站人员变更为在机关各处室跟班学习,下阶段事业单位改革时申请争取将水路运输站编制、人员整体划入中心机关,以解决机关编制人员不足问题。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

4.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未按要求履行一年一度对下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综合分析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中心党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即知即改,第一时间以内部情况通报形式对下通报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通报长效机制,今后每年将采取会议通报形式对下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综合分析情况。

(2)关于“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网站管理办法,按照“信息谁制作谁审核”原则,制定并落实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把好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二是加强文字、政策、法律等方面及省厅关于网站信息表述错误的通报学习,提高信息编写、审核能力,增强政治敏锐度、信息词汇敏感性,切实提升网站信息质量。三是按照“栏目谁设置谁负责”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各栏目责任部门开展网站自查自纠,切实管好“责任地”,并将网站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四是落实网站巡查机制,开展定期网站巡查和不定期抽查排查,形成网站巡查报告,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

4.2信访问题依然较为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19件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信访件,多为原航务工程处个别职工的重复信访件。经我中心答复并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大部分信访人员已未再诉求上访,剩余为原福州港务局下属企业福州外轮理货公司某离职职工重复访。中心已配合其家属为其办理退休金事宜,并耐心解释相关政策,安抚其情绪。二是2022年9月1日起,原航务工程处改制的省港湾公司移交省交科发集团管理,我中心将积极配合省交科发集团做好历史遗留信访事项的解决,做到不推诿、不脱节,确保信访工作有序开展。

4.3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中心共有17处房产未办理权属证书”:基本整改到位,将继续推进整改。17处房产均已按要求完成权属备案,其中3处房产已取得权属证书,2处房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批复。下阶段我中心将继续跟踪剩余的12处房产权属证书办理或变更事项:其中2处房产等待拆迁办通知后统一办理,剩余6处已完成权属备案房产,但因历史原因存在土地、建设审批验收手续不完整、相关资料缺失等复杂困难问题,未办理权属证书;已有4处房产权属证书产权人为“福州港务管理局琯头港务管理处”,但因历史原因相关资料缺失,暂无法变更产权人,下一步将加大力度继续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解决。

(2)关于“6处房产价值未确认且未入账”:已整改到位。截止2022年8月11日,6处房产已全部确认入账。

5.推动引航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力度不够。

5.1引航队伍建设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引航站作为生产性机构,对引航队伍建设缺乏合理规划,现有人员不能满足港口疫情防控“专班管理”下的生产需要”:已整改到位。一是结合福州港引航发展规划,开展引航员招聘、交流,壮大引航员队伍,优化引航员队伍结构。经省委编办批复,我中心已从直属其他二类事业单位编制中调整7名专技编制供引航站使用,为今后引航员招聘提供条件。2022年新招收4名引航员,已全部进入助理引航员学习培训阶段。加大现有引航员队伍培训力度,5名引航员取得宁德辖区引航资格,增强宁德辖区引航力量;6名助理引航员通过全国引航员相应等级培训、考试和评估,其中5名引航员已取得相应的二级、三级引航员资格证书并开始独立引航;组织1名助理引航员参加全国(海港)引航员三级适任证培训、考试和评估。积极探索引航员队伍发展新途径,将引航站1名符合条件干部转至引航岗位工作。二是调整引航专班模式,提高引航员出班率。调整专班模式后,有效保障了福州港船舶引航需求。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福州港货物吞吐量由2019年2.13亿吨增长到2022年3.02亿吨,吞吐量持续稳步增长。

(2)关于“政治建设薄弱,全站43名引航员中,党员仅15名”: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加强引航站政治建设,做好引航员党员发展工作。新确定2名引航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并重点培养考察,对3名引航员入党申请人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已向省厅申报2023年发展党员计划数6名,并将其中2个指标分配给2名引航员入党积极分子。

5.2引航收入管理有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未按要求制定引航费征收核查管理办法,未对引航费征收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建章立制,加强引航收费监管。2022年7月,我中心印发实施《福州港引航(移泊)收费制度》(闽福州港运行〔2022〕16号),明确引航收费方式,规范引航收费流程,加强引航收费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引航服务质量。二是强化引航收费监督检查。根据《福州港引航(移泊)收费工作制度》,9月6日,中心运行处会同财务处结合港口收费检查和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进行了引航收费专项检查。今后,我中心将根据《福州港引航(移泊)收费工作制度》要求,落实一年两次的引航(移泊)收费专项稽查工作。

(2)关于“引航费收入结余资金未制定结余资金使用方案”:已整改到位。目前,我中心实行“统收统支、以收定支”的财务管理体系,每年收支预算均有报省财政厅批复。我中心引航费收支己列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严格按预算批复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引航管理的通知》(交办水〔2016〕177号)执行。

5.3引航信息化建设滞后、基础设施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2022年10月18日,福州港引航站平台运营(引航智能装备)服务项目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实行引航作业全流程跟踪管理,提高引航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引航站智能化管理水平。二是福州港支持系统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并上报省厅。规划秉持适应性、合理性、可持续发展等原则,在现状3个工作船泊位的基础上,分近、中、远期共规划建设8个工作船基地,总投资2.07亿元。其中近期重点推进罗源湾港区门边工作船基地、三都澳港区城澳工作船基地的建设,并将按照规划有序推进其他港区支持系统的建设,以满足福州港港政、航政管理和引航工作的需求。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1压力传导不到位,违法违纪案件依然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强化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压实管党治党责任链条。党委主要负责人为干部职工上对党忠诚暨廉政教育专题党课,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持续落实“十个从严”要求;同时在2022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暨集体廉政谈话会上结合引航员案件进行廉政谈话,再次强调“十个从严”要求,进一步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2月16日,中心党委书记组织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对中心领导、直属单位负责人、机关部门长提出廉政要求。二是结合引航员案件,印发实施“清风廉韵树新风清廉福港扬正气”主题警示教育活动方案。通过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廉政主题专题讨论、编发党的纪律建设史专刊、开展廉洁从政应知应会测试、召开预防职务违法犯罪专题讲座、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开展内控执行情况督查等8项工作,推动警示教育落地见效。三是督促指导引航站做好“一案一整改”工作。开展违纪问题线索摸排,修订廉政防控风险手册,制定和修订30项规章制度,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15场次、个人廉政提醒谈话48人次,与引航服务对象召开集体廉政座谈会约谈会3场次、签订廉政共建协议49份,签订家属助廉倡议书74份,召开“一案一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29名党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围绕案件深刻反思查摆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四是把每季度“一单位一清单”督查整改情况及各处室各单位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五是持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召开廉政专题学习会、开展“廉政誓言”宣誓、开展家风家训道德讲堂、与企业召开廉洁从业座谈会、签订廉政共建协议、设计制作廉洁文化长廊、征集廉洁文化理念等多措并举,推动单位、企业、家庭三方共同形成“人人思廉、全民崇廉”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六是9月8日,召开中秋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传达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并进行节前廉政提醒。组织中心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填报《2022年中秋节期间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自查表》,未发现中秋期间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七是中秋国庆、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和元旦,中心纪委对直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风建设、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和公车管理情况等开展抽查检查,并对节前、节中抽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八是部署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学习中纪委、省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及省直纪工委警示教育读本,制作下发《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自查表》,开展节前抽查检查,春节前夕中心两级共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49人次,推送廉洁提醒短信503人次。

1.2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异地下属单位、偏远站点的党建、党风廉政工作指导不足”: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季度检查指导机制。中心政治处每季度通过讲解交流、检查台账资料、查看阵地建设、参加联学共建等形式,对直属单位党组织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2022年10月,政治处组织赴直属单位检查指导党建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动党务干部掌握上级工作要求,排查易错易漏环节,促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和文明单位创建水平提升。11月,政治处开展直属单位意识形态阵地检查,对发现的阵地更新不及时、党务公开及网站信息审批机制落实不到位、党务公开台账不完整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二是选优配强偏远支部书记。结合支部换届选举,宁德分中心下属白马站和沙埕站支部书记分别由2名新提任的青年副科级党员担任,提升偏远站点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选送6名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含宁德分中心3名基层支部书记)和1名党务干部参加省厅基层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其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2)关于“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党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党委会和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上强调各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其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自觉,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重新填写处室2020年上半年廉政教育登记表,并举一反三,对填报的相关表格进行自查,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四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处室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严格规范落实党建工作要求,扎实认真做好党建工作。

(3)关于“中心党委对机关退休支部指导较少”。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加强文件学习,提升工作水平。中心人教处、政治处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掌握工作要求,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做好离退休党员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对离退休支部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传达上级部署要求,发挥离退休老党员主动性,督促其抓好落实。三是加强离退休党员思想教育,采取线上学习、分发书籍、送学上门等形式抓好离退休党员教育学习,引导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四是做好工作通报。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老干部通报中心工作情况。

2.廉政警示教育效果不佳。

2.1廉政警示教育未做到全覆盖。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2022年8月25日,组织中心机关全体职工(含非党员)参加廉政专题教育学习会。11月30日,举办预防职务违法犯罪专题讲座,中心机关、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分别在主、分会场聆听讲座。二是机关及直属单位在开展法定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的廉政部署工作会时,要求将有关精神均传达至每位干部职工。三是结合巡察、交叉检查、审计、日常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建立“一单位一清单”机制,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已开展督查检查5次。

2.2引航站对引航员的廉政警示教育形式单一。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2022年9月16日中心党委书记带队前往引航站开展座谈,就如何做实廉政教育,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提出要求。二是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丰富廉政教育形式。8月至今,引航站通过组织观看廉政视频、签订家属助廉倡议书、开展廉政现场教育、进行廉洁文化宣讲、举办廉洁家风家训道德讲堂、参加廉洁从政应知应会测试等多措并举,营造崇廉拒腐浓厚氛围。三是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强化廉政警示教育。结合引航员案件,引航站党支部开展“清风廉韵树新风 清廉福港扬正气”主题警示教育活动,通报引航员违纪违法事实及处分决定,开展“以案明纪警钟长鸣”专题讨论,增强干部职工廉政观念和纪法意识。四是加强廉政谈心谈话。8月,引航站党支部召开2022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暨廉政集体谈话,会后支部书记与纪检委员对6名即将独立的引航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和岗前廉政教育。9月,支部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廉洁过节提醒,支委班子成员分两批次与6名新进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和岗前廉政教育。11月,纪检委员与3名引航员进行日常廉政提醒谈话。12月,支部书记与全站职工进行元旦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引航业务科科长与6名引航员进行日常廉政提醒谈话。2023年1月,纪检委员和引航业务科科长分别与19人(含14名引航员)进行春节前廉政提醒谈话,支部书记与全站职工进行春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五是完善引航员个人廉政承诺。引航员进入专班前签署个人廉政承诺,目前已有5轮次专班引航员完成签订。

3.执纪监督力量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经省厅与省委编办协调,批复同意我中心增加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进一步充实纪检力量。二是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纪检委员、廉政监督员的职能作用,关注本职能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报送一次监督情况总结,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和直属单位在党的建设、干部队伍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监督重点,防控风险隐患。三是2023年1月6日召开直属单位纪检委员述职会暨纪检工作例会,交流工作,谋划新一年纪检工作发展。四是已将直属单位纪检委员履职情况列入单位绩效考核。

4.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4.1工会经费存在奖励超范围、拨缴不规范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奖励超范围”的问题。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规范化工作水平。组织机关工会委员、财务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加强工会各项活动组织,加强工会经费报销审核,强化工会组织活动方式及经费使用的合规性。二是即知即改,完成问题整改。对2020年迎新春游园会超范围发放20人的奖品金额进行清退。三是举一反三,完成自查整改。发现2019年度春节游园活动奖励设置存在类似情况,按照《办法》规定的设奖要求,对超范围发放的21人进行清退。四是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办法》制定《中心机关工会关于工会文体活动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会文体活动经费开支,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

(2)关于“工会经费拨缴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2022年8月17日,中心工会召开工会委员会暨工会主席例会,组织中心工会委员和各单位工会主席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等政策条款,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做好行政账户和工会账户的对接,做到按时、足额拨付工会经费。二是及时整改,规范管理。反馈意见涉及单位已于7月底前完成2022年1-6月的工会经费拨缴。自8月起,中心所有工会于每月15日前完成当月经费提取,月底前完成经费解缴至上级工会。

4.2引航站违反规定报销培训费。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即知即改,已于2022年8月15日退还“四小证”更新培训费用。二是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了《福建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学习掌握培训费报销要求。

4.3引航站擅自扩大慰问补助范围。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即知即改,已与福建省福港拖轮有限公司沟通,于2022年8月11日退还慰问费用。二是长期坚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慰问。

4.4江阴港务站车辆加油款支付程序不合规,存在先支付后审批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即知即改,2022年7月,车管人员在完成借款申请审批后向中石化公司支付车辆加油预付款,待中石化公司开具发票后做其他应收款,8月初收到中石化加油账单后填列报销总单据报销。二是长期坚持,严格规范车辆加油款支付程序。

5.政府采购不规范。

5.1引航站采购“其他水上运输服务”项目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了《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采购〔2018〕29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闽交财函〔2019〕3号),重点学习“其他水上运输服务项目”有关规章制度,扎实掌握采购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二是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2022年10月,我中心修订完善《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闽福州港办〔2022〕35号),进一步做好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5.2工作船购建前期审批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督促直属各船舶管理单位再次组织学习中心翻印的《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年22号),明确新建造船舶必须经过充分论证研究后方可申请采购预算,提升工作船购建的规范化水平。二是持续梳理船舶购建工作各环节,合理分工,明确职责。

5.3中心食堂采购及核算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即知即改。组织人员对往来挂账资金进行溯源盘查,按照会计核算制度已于2022年6月进行账务调整。今后,将严格按照《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制度,落实收付实现制,规范收支业务处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2022年7月,我中心印发实施《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机关食堂经费管理制度》(闽福州港办〔2022〕34号),进一步加强机关食堂经费管理,规范食堂经费收支行为。10月,我中心印发实施《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合同管理规定》(闽福州港办〔2022〕36号),进一步做好单位合同管理工作。

5.4航道管理站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健全、合同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即知即改。航道站已于2022年6月成立站采购与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明确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二是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8月,航道站修订完善《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航道管理站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支出管理,修改支付审批程序,确保支付审核严谨。10月,我中心印发实施《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合同管理规定》(闽福州港办〔2022〕36号),进一步做好单位合同管理工作。

6.航道站养护管理有漏洞。

6.1应急抢通工程经费审核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港湾公司已于2022年8月底补充完善2019年6座受损航标损毁详细情况资料,并补充修复实施方案及修复经费构成。二是港湾公司已于2022年8月底补充航标修复完工图纸及内业资料,并完善归档竣工资料。

6.2管理制度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福州港航道养护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落实工程变更、平行抽检等规定。

7.“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采取合并印发实施、传真通知、oa内部邮箱传送等方式,精简文件办理单、翻印单数量,不强调过度“工作留痕”,减轻基层工作压力。二是中心视频会议服务项目已于2022年10月25日投入使用,下一步中心尽量多采用远程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和远程协商方式沟通工作,扩大会议覆盖面,减少基层单位参会的时间、经济成本。

8.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不到位。

8.1 2020年差旅费压减未达标。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20〕1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闽财预函〔2022〕1号),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严控差旅费支出,在优先保障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差旅费支出外,对非刚性、非重要支出做到可压尽压、应压尽压,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把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

8.2通用办公设备配置超规定标准。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关于打印机:已达到报废年限、超出的2台已报废处理。二是关于照相机:对已达使用年限、超出的5台中2台已报废处理,3台封存处理,后续根据损坏情况陆续报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

1.“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及执行不到位。

1.1党委工作规则关于“三重一大”的部分条款不符合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修订完善《中共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委员会工作规则》,将第二章第五条第(四)款“预算安排之外的十万以上资金使用”改为“增加预算十万以上资金使用”。二是增强制度执行刚性与约束力。严格安排审查党委会上会议题,中心办公室、财务处、安监处、规建处、运行处等职能处室进一步加强与政治处关于上会议题的对接沟通。

1.2执行党委工作规则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委员会工作规则(2022年修订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认真安排和严格审查党委会上会议题,中心财务处等职能处室进一步加强与政治处关于上会议题的对接沟通。二是严格执行党委会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1.3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做好记录本日常管理。明确记录内容、记录人、保管人。二是规范记录本分类使用,民主生活会、各类主题教育、省厅巡察等重大专项工作单独记录保存,其中,每年度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由人教处单独记录保存。三是加强记录人员教育培训,结合党建工作季度检查指导工作再次提醒强调记录本分类使用、减少不必要记录内容、执行党组织书记末位表态制等工作要求,提升基层党组织记录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2.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

2.1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开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即知即改,完成补报。中心党委已于2022年8月重新行文补报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党委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和评议结果。二是落实文件,规范开展述责述廉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要求,在每年度党委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述责述廉报告和评议结果报送厅直机关党委(纪委)和厅人事处。

2.2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加强文件学习。下发办理单要求各级党组织重新组织学习厅直机关党委《关于深化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闽交直机党〔2019〕40号),扎实掌握主题党日活动要求。二是落实党建工作季度检查指导机制。中心政治处每季度通过列席会议、检查备案单报告单等形式对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不符合闽交直机党〔2019〕40号文要求的,立即督促整改落实。

2.3党费收缴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即知即改,举一反三,完成党费补缴。组织机关部分处室、罗源湾站、引航站、电子口岸中心及质安站党支部76名党员补缴未足额缴纳的党费。二是加强文件学习。下发办理单要求各级党组织重新组织学习厅直机关党委《转发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交直机党〔2018〕64号),扎实掌握党费收缴要求。三是强化建章立制。2022年7月已印发实施《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党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闽福州港党〔2022〕34号),压实党费收缴责任,严格党费测算要求,明确党费缴纳时限,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3.党员干部管理存在盲区。

3.1对退休党员、离岗职工情况掌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2022年9月1日起,省港湾公司移交省交科发集团管理,我中心举一反三,通过建立并落实定期摸排机制,加强对离退休党员居住地等基本情况的掌握:一是加强文件学习,提升政策理论学习。组织中心政治处、人教处党支部和有离退休党员的宁德分中心党总支等7家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增强做好离退休党员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责任心。二是建立并落实离退休党员居住地定期摸排机制,每年至少一次组织离退休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摸排离退休党员最新居住地等基本状况。

3.2干部管理程序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2022年9月1日起,省港湾公司移交省交科发集团管理,我中心举一反三,通过建立并落实信息共享和摸排机制,及时掌握各级党组织书记、委员基本情况:一是建立中心政治处与人教处、监审处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委员信息摸排。要求各级党组织填报《党委下属各级党组织书记、委员基本情况表》,重点掌握各党组织书记、委员出生年月、党组织换届等信息。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若发生书记、委员职务调整、岗位变动、退休、离职等情况,需及时报备政治处及相关处室,并做好组织关系转移、增补委员等工作。三是建立定期摸排机制,今后将每年至少摸排一次下属各级党组织书记、委员基本情况,严防刘某情况再次发生。

4.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4.1岗位聘用调整开展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加强岗位聘用制度建设,已于2022年10月印发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二是中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含岗位说明书)已经职代会审议和中心党委会研究通过,全中心岗位聘用已正式启动,2023年1月中旬前已完成中心各单位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相关工作,拟聘人选经中心党委会研究后按规定进行公示。

4.2违规选派挂职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挂职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整改,免去挂职干部所挂职务。二是目前水路运输站人员变更为在机关各处室跟班学习,下阶段事业单位改革时申请争取将水路运输站编制、人员整体划入中心机关,以解决机关编制人员不足问题。

4.3存在混岗使用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目前水路运输站人员变更为在机关各处室跟班学习,下阶段事业单位改革时申请争取将水路运输站编制、人员整体划入中心机关,以解决机关编制人员不足问题。

5.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薄弱。

5.1年轻干部全链条梯次培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逐年补充宁德分中心等人员老化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度新招聘的21名人员已于9月中下旬入职。针对中心机关干部梯队现状,2022年12月启动副科级干部选任工作,2023年1月中旬前已完成一批次共6名副科级干部选任工作。

5.2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落实。一是持续推进专业技术干部岗位聘用工作,已于2022年10月制订印发《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由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中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含岗位说明书)已经职代会审议和中心党委会研究通过,全中心岗位聘用已正式启动,2023年1月中旬前已完成中心各单位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相关工作,拟聘人选经中心党委会研究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其中处级干部附设岗位聘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省厅审批。二是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针对中心机关干部梯队现状,2022年12月启动副科级干部选任工作,2023年1月中旬前已完成一批次共6名副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三是对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较长的部分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并拟定《轮岗交流管理暂行办法》。

5.3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加强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已制订年度考核工作指导手册。二是加强基层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督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

5.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已于2022年9月底完成中心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整改。二是已于2022年10月底完成直属各单位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整改,并进行了交叉检查。

(四)落实上一轮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1.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仍有4个需推进整改落实。

1.1罗源湾深水航道二期工程目前仍未开工。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整改到位,将进一步加强整改。罗源湾深水航道二期工程未开工原因是无纳泥区,项目依托的纳泥区为牛坑湾围垦项目。2022年9月1日我中心发函工程建设指挥部,督促项目尽快开工,并抄送罗源县政府、连江县政府、罗源湾北岸港区开发建设管委会、连江县可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围垦项目近期获自然资源部备案,福州市和罗源县计划将航道二期与牛坑湾项目同步实施。地方政府正在抓紧开展项目开工相关的项目单位组建、招投标、设计审批等工作。目前项目已重新核准并完成初步设计,预算财审已经完成,准备招标。我中心将继续加强对接沟通,积极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做好牛坑湾围垦项目审批服务,力争推动罗源湾深水航道二期工程2023年尽快开工。

1.2松下港区防波堤二期工程项目仍处于停工状态,一期工程项目尚未竣工决算。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整改到位,将进一步加强整改。一是关于松下港区防波堤二期工程:停工原因为缺乏石料。2022年8月26日,我中心致函项目建设单位长乐区松下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督促其协调解决石料来源问题,推动项目尽快复工。项目建设单位已向滨海新区、长乐区政府提请协调石料来源。对能实施的栈桥部分,2022年9月底完成栈桥16片t梁安装。中心将加强跟踪落实,力争该项目2023年复工。二是关于松下港区防波堤一期工程:未竣工决算原因为一期面层原定为缓建,具备条件后再实施。2022年12月7日我中心召开竣工验收协调会议,已将面层缓建部分作为尾留工程处理。同时积极协调长乐区政府解决项目资金缺口问题。航道站已成立竣工验收工作专班,加紧推进后续竣工决算、档案验收等专项工作。12月12日,档案专项验收采购文件挂网公告并确定中标单位。12月20日工程结算审核采购文件挂网公告并确定中标单位,争取2023年对已完工部分先行竣工验收。

1.3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仍未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2022年11月22日我中心已组织项目竣工预验收,根据竣工预验收专家意见完成整改后,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12月7日中心向省厅申请竣工验收,12月27日省厅致函省数办商请组织福州港口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2023年1月12日,项目顺利通过省数字办组织的竣工验收。后续,我中心将按照验收组建议,做好项目的数据安全保护和运维保障工作。

1.4闽江南港航道整治工程竣工决算仍未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整改到位,将进一步加强整改。按照2022年10月25日厅建管〔2022〕361号办理单要求,我中心制定工作计划,并于12月28日发布闽江南港航道整治工程后续专项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于2023年1月18日开标。航道站已成立竣工验收工作专班,我中心将按相关程序抓紧推进后续相关工作,明确整治效果评估、初步设计调整、后续整治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工作节点,加强跟踪落实,力争2023年完成财务决算和竣工验收。

2.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2.1闽江南港航道整治经费拨付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已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

2.2违规从专项资金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未纠正。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一是即知即改。我中心已于2022年5月31日对违规专项结转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进行账务调整。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严格制度落实。组织财务处人员学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并对违规结转资金进行逐项剖析,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日常业务“回头看”形成常态化。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未收到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或重点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中心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厅党组要求相比、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仍存在差距,需要持续巩固、深化拓展。下一步,中心党委将更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攻坚克难,协调推进解决港口生产增长、部分港口航道项目进展、房产权属证书办理、罗源湾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开工、松下港区防波堤二期工程项目复工和一期工程竣工决算、闽江南港航道整治工程竣工决算等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取得新的整改成效,推动上述问题逐步“见底清零”。我中心将着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关于港口生产增长问题:我中心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市港口生产扶持政策,加强与港口企业对接联系,配合企业加大港口推介力度,吸引更多货源从福州港进出,促进港口生产稳步增长。二是关于部分港口航道项目进展问题:我中心将继续跟踪落实江阴进港航道三期工程,争取该项目2023年内尽快开工,继续跟踪落实福清湾深水航道二期工程,争取该项目2023年竣工验收,继续在闽江水口水电站枢纽坝下水位治理与通航改善工程和闽江干流马尾罗星塔至水口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后续推进和竣工验收中做好相关协助和配合,继续跟踪落实三都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漳湾航道工程,争取该项目2023复工,督促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21号泊位工程建设单位抓紧完成陆域变更方案,争取该项目2023年启动陆域施工。三是关于房产权属证书办理问题:我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当地土地、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其支持,推进14处房产权属证书办理或变更工作。四是关于罗源湾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开工问题:我中心将继续加强对接沟通,积极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做好牛坑湾围垦项目审批服务,力争推动罗源湾深水航道二期工程2023年尽快开工。五是关于松下港区防波堤二期工程项目复工和一期工程竣工决算复工问题:我中心将加强跟踪落实,力争松下港区防波堤二期工程项目2023年复工,同时,我中心将加紧推进松下港区防波堤一期工程后续竣工决算、档案验收等专项工作,争取2023年对已完工部分先行竣工验收。六是关于闽江南港航道整治工程竣工决算问题:我中心将按相关程序抓紧推进后续专项工作,明确整治效果评估、初步设计调整、后续整治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工作节点,加强跟踪落实,力争2023年完成财务决算和竣工验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50753;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255号;电子邮箱724463880@qq.com。

中共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委员会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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