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突出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狠抓责任落实,严格监管执法,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了“两降三无”,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5%和23.1%,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较大火灾事故和森林火灾事故。现将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摆位
市委、市政府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始终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摆在全局重要位置。
(一)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站位。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自觉用总书记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仅今年就先后21次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逢会必讲安全、项目评比必看安全、督查检查必听安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必查安全。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到蚌埠工作伊始,就到市应急局调研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协调市级应急指挥中心筹建,多次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其他市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多次在汛期、中秋、国庆、亚运会等关键节点,检查调度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我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经常性、系统性部署开展论述宣贯,“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共开展论述学习600余场,组织《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集中观看1200余场。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树牢、安全生产摆位持续提升。
(二)严格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政府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照单履职尽责。市安委会下设15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担任,各县区比照成立。制定《蚌埠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厘清32家部门安全生产职责,配套制定《“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细化22项工作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新行业新业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明确游乐设施、民宿、玻璃栈道、网红桥、外卖送餐行业、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仓储物流、电化学储能等新行业新业态领域监管职责,消除盲区漏洞。创新开展“四互”督查,工作经验被省应急厅全省转发推广。建立消防安全函告、约谈、督查、问责制度,2023年共函告254次、约谈77次、督查62次、问责9次。市政府组织实施全市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考核结果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政府部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
(三)着力汇聚安全生产力量。市人大今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专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市政协结合参政议政等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督导调研;市纪委监委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牵头开展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1+n”专项整治;市检察院就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工作主动对接市应急局,联合应急、公安开展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安全生产证书专项整治,建立“消防安全+检察”协作工作机制,下发检察意见书22份。市委组织部从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方面加大对安全生产保障力度;市委宣传部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新闻报道;市委督查考核办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督办内容,督查结果以《蚌埠督查》呈报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对问题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市委党校持续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市财政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市本级投资和争取上级资金4860万元建设市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全市落实消防经费1.4387亿元,较2022年增长9.6%。
二、聚焦重点难点,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市委、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做到将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面、将隐患排查挺在事故前面。
(一)深入开展重大隐患2023行动。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听取全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审定方案、亲自动员部署,市安委会每季度至少一次推进重点工作开展。市安委办按照“最小颗粒化”要求,将2023行动细化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估、可考核月度指标,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同时在官网动态晾晒各县区、各部门和企业典型经验。常态化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制作“2023行动”警示片,在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予以通报。在主流媒体开设2023行动工作专栏,定期报道行动进展。建立重大隐患数据库,随时掌握工作和整改进度,确保事故隐患“底数清、任务明、整治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企业2.8万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613处、整改557处,各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70处、整改64处,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全部落实了防范措施。各级各部门行政处罚1323次、罚款998万元,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19次,责令停产整顿企业94家;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330家,公布典型执法案例61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3个,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34次。
(二)扎实开展高危领域排查整治。深刻汲取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案为鉴,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动火作业、有限空间、醇基燃料、婚纱影楼消防等安全治理,每周通报各县区工作进度,推动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在燃气领域,聚焦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网、问题环境开展全链条整治、大起底排查。全市排查经营环节隐患188处、已整改185处,输送配送环节隐患3处、已整改3处,使用环节隐患2866处、已整改2858处,实施执法检查12948次,关停瓶装液化气企业2家,查处黑气瓶(黑窝点、非法运输)352个(起),立案13起,罚款28.58万元。在动火作业领域,围绕用工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分包转包情况、持证上岗、作业过程审批监管、培训考核发证等28项内容开展全环节、全链条整治,全市共检查动火作业生产经营点982个、动火作业培训考试点23个,整治各类隐患461处,查处违规作业26起、动火作业无证上岗47人。在有限空间领域,实施市级督导和县区交叉互查,全市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单位711家,整治问题隐患1097处。创新开展专家指导服务“1+n”模式,1家企业受指导的同时,n家企业现场观摩学习,开展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12次,发现问题200余个,70余家相同类型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在醇基燃料领域,明确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供应、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安全要求,排查新型液体燃料企业64家、使用场所705处,整治隐患544处,移送司法机关2人。在婚纱影楼消防领域,共排查整治摄影场所86家,发现隐患179处、整改144处,拆除铁栅栏、户外广告牌等影响逃生障碍物5处。
(三)全力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施策,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守住安全底线。在消防领域,出台动火动焊作业“五个严格”、合用场所和“厂中厂”消防安全“七个严格”等严管严控措施,市政府挂牌督办10处重大火灾隐患,带动县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6处。全市各级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2.09万家,督改隐患2.15万处,临时查封443处,责令“三停”183家,罚款424.23万元。在非煤矿山领域,制作《蚌埠市非煤矿山隐患排查表》,邀请省非煤矿山专家对我市2家露天矿山进行对标对表排查,整治各类隐患10处。全市矿山检查共排查整治安全隐患35处,对3家矿山企业处罚3.6万元。在危化品领域,扎实做好化工园区安全提升整治,全市两个化工园区均达到一般风险水平(c级)。成立化工企业互助联盟,帮助企业排查整治隐患79处。采取“现场指导、专家帮扶”等方式,加强硝化、液氯、苯乙烯等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安全监管,核查高危工艺企业7家,整改各类问题隐患179处,停产整改2家,处罚1家。在工贸领域,编制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目录清单,建立“包保检查+交叉互查+定期督查”隐患排查治理模式,排查整治安全隐患2492处。在道路交通领域,严格落实“十个一律”严管措施,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护安2023”行动,全市共排查出道路隐患728处,全部落实督办措施,其中部级督办8处、省级督办10处、市级督办159处、县级督办551处。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718处、整改完成率98.63%,其中8处部级、10处省级挂牌督办整改隐患均保质保量完成。在建筑施工和自建房领域,已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共排查自建房97.82万栋,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4768栋,全部完成整改。文化旅游、教育、特种设备、民爆、水利、电力等各重点行业领域结合自身特点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坚持系统推进,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我市紧盯基层末梢,持续开展一系列夯基础、强能力、固根本重点工作,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着力打通安全治理“最后一公里”。
(一)强化基础保障。加强依法治理,市人大立法出台《蚌埠市电动车管理规定》,市政府出台《蚌埠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全市所有县、区全部完成应急管理执法机构设立和组建,执法机构配备人员编制增加26名。消防队站建设取得新突破,先后建成蚌山城南新区消防站、禹会区吴湾路消防站、固镇县北城消防站、五河县东刘集镇专职消防站、五河县小溪镇专职消防站5个消防站。固镇县经济开发区特勤消防站、高新区消防二中队、怀远县消防二中队3个消防站正在稳步推进建设中。全面推行“互联网+执法”系统,及时开展集中培训,明确使用要求,做到执法过程全程在线入网率100%。运用好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1-11月份,我市系统运行监测情况综合排名全省第一。完成城市生命线一期工程建设,覆盖燃气、桥梁、供水、排水防涝等重点领域,二期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大力推进“一镇一委一站”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建设,依法推动赋权执法,2023年乡镇街道开展消防执法839次,办理行政处罚42件。建设“智慧消防一站式服务”应用,实现24小时监测预警和远程联动,有效处理火警5起。建设消委会信息化平台,将全市所有三级消安委和各级消安委成员单位纳入数据平台,对其日常履行消安委职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开展情况实现长效监管。
(二)强化应急处突。今年以来,全市消防共处置各类灾害救援8508起,其中火灾4443起,轻微火灾占98%,火灾形势基本可控。建立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军地间、区域间协调联动。制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登记注册重点防御单位200多家。开展应急预案管理执法交叉互查,指导企业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选取固镇县作为基层乡镇村居应急预案编制试点县,推动基层乡镇(街道)、村民(居民)委员会填报应急资源。成立蚌埠市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救援队,市县两级配备无人机、单兵、布控球、天通卫星电话,打通应急调度最后一公里。深化落实《蚌埠市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治理提升方案》,明确乡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职责任务、经费保障等内容,组建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市共建成村居消防队伍211支。
(三)强化教育宣传。制定《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案例教育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建成420平方米工伤预防培训体验馆,利用现代科技技术,设立模拟灭火、触电体验、醉酒、机械卷夹、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驾驶等多个项目,将“讲解+沉浸式体验”的方式有机结合,以人机互动、模拟体验的方式开展工伤预防教育,有效增强公众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职业院校安全生产“案例教育法”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事故案例进校园,着力提高学生安全素养。狠抓企业“两头”,即实际控制人和一线员工警示教育,采取“执法人员+企业实控人”现场互动等方式,分级分类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目前已培训1261人次。实施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制度保障强基工程、重点阵地培育工程、传播载体提升工程、文化活动惠民工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市共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150余场次,开展“五个一”活动40余场次。组织公众参加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全市参与答题89万余人次,答题积分位列全省第四。组织企业事故应急演练、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各类应急演练430余场次,近15万人次参与。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2023年我市办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573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