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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来源:www.bengbu.gov.cn 时间:2023-04-03 01:12:37 查阅:160

2023年区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市安委会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区、各乡街(含高铁工贸园管委会,下同)党政正职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新调整的区、乡街党政领导干部以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轮训,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等分工负责)

2.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3月底前,制定区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推动各级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实施细则,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编办、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推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3.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区安委会各专项领导小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各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分工负责)推进区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推动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4.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龙子湖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时提请明确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编办配合)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综合管廊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强化对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大力推进区、乡、村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

5.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区安委会对各部门、各乡街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区消安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协同)高质量完成市对我区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严格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6.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发改委)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车辆租赁企业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牵头)

7.强化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等制度。严格依法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标准技术等方面,完善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评估机制,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倒查事故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工作。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制度,建立部门事故统计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

二、排查风险隐患,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8.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推广一批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9.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非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七大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超标电动车等行为,督促车辆生产企业落实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经信局、区住建交通局)大力实施铁路沿线存量安全隐患集中销号行动(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乡街)推动农村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快通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交警七大队)

10.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开展2次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健全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常态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化老旧装置风险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质量核查(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

11.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行消防车通道治理。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封控小区等涉疫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推动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健全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加强基层“一镇一委一站”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宗教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消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2.加强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突出做好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严查“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捕捞作业等行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5-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13.加强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常态化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管控措施,完善整治台账,加快推进分类整治;积极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探索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等创新制度。(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强化公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有关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15.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商务外事、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商务外事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整治及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6.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粉尘涉爆等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继续在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开展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治理。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部署高压氧气瓶专项整治。配合推进省级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和气瓶追溯体系建设。推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放电子证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提升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17.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18.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执法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职责运行流畅、保障到位。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稳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区级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部门本季度有执法案件的至少向社会公开发布1个典型执法案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差异化执法方式,推动精准执法。实施执法效能考核评价,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用好长三角一体化平台,找准短板不足,学习先进、打牢基础、夯实本领,不断提高执法质量(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成员单位牵头)

19.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规程(试行)》《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办法(试行)》,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能力

20.强化安全生产规划落实。落实好市、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21.加快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建成区级应急指挥中心。依托省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做好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22.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适用装备研发应用。推动全面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科技经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23.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落实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在城市生命线安全一期工程基础上,查漏补缺、提标扩面。(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农村道路“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路侧护栏)及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七大队)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24.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25.推进长三角区域应急协作。积极参与第二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推动建立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调动机制、区域内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加强区域应急保障共享互助。(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26.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激励奖励机制办法。(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委宣传部)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财政局)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局)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

27.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拍摄制作典型事故系列警示片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播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蚌埠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专区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运用好网络宣传教育平台,面向全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性法规常识宣传。(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分工负责)

附件:区安委会负责同志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区安委会负责同志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任务牵头区安委会领导牵头

责任单位

协同责任单位
1推动各乡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区长区应急局

区委宣传部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制定区、乡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长区委组织部

区发展改革委

区应急局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3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张如联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经信局

4组织开展“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中期评估。陈礼超区应急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结合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春节、“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陈礼超区应急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6建成区级应急指挥中心,依托省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做好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陈礼超区应急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统筹推进、指导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蒋纹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商务外事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人社局

8统筹推进、指导推动民政、教育、水利、生态环境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冯璐区教体局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区民政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9持续推进农机领域专项整治和平安创建冯璐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10统筹推进、指导推动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地震、消防救援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陈礼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住建交通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11深化城乡自建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陈礼超区住建交通局

区城市管理局

12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公安、司法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房涛区公安分局

交警一大队、交警七大队

区司法局

13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房涛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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