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2020年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3项民生工程
(一)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根据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在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同时,因地制宜,建管一体,采取适当模式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加强粪污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管理,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出生缺陷防治。围绕《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和“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在全市所有县(区)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孕中期唐氏血清学三联筛查以及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等,促进全市产前筛查率稳步提高,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智慧健康建设。围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和疫情防控新形势,全面推进“智医助理”建设,实现“智医助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提高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的诊疗服务能力和效率。同时,建设“安康码”综合服务平台,统筹推进电子健康卡、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与“安康码”互联互通,推广更多场景的长期广泛应用,为居民正常生活提供便利,为加强个人健康管理提供支撑,推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完善4项民生工程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将老旧小区智慧安防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将普通本科、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四)文化惠民工程。考虑农家书屋已稳步推进,转为部门日常工作,继续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开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村文化活动、农村体育活动。
三、调整和退出3项民生工程
考虑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独立项,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已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统筹实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不再单列。考虑将“智医助理”纳入智慧健康建设统筹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健全机制,转为部门日常工作,智慧医疗不再单列。考虑机制已健全、常态化运行等因素,退出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四、继续实施26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党建引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贫困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美丽乡村建设、就业创业促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技能培训提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智慧学校建设、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水环境生态补偿、水利薄弱环节治理、棚户区改造等26项。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坚持以重点民生工程实施为抓手,集中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精准发力,全面落实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等部署,提升全市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聚焦短板领域。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聚焦困难人员救助、“四带一自”产业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就业创业促进、智慧医疗等项目,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重点群体就业、公共卫生服务等民生短板。
(二)精准高效实施。按照项目化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思路,优化推进民生工程的务实举措,重点做好摸透情况、设计方案、严格评估、列入计划、落实验收等环节工作,健全民情反映、投入保障、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狠抓项目建设质量,持续加强过程管控。
(三)强化资金保障。真正过紧日子,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重点保障改善民生领域的投入,兜牢“三保”底线。
(四)巩固建后管养。统筹考虑政府事权、产权归属、项目特点、经费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确定管养主体,分类明确管养模式,保障落实管养经费,全面提升管养水平和质量。
(五)完善绩效评价。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对当前社会关注度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项目逐步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六)压实各级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承担民生工程牵头抓总职责,各项目市直主管单位履行主管职责,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履行主体职责,对照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和跟踪问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
附件:2020年马鞍山市民生工程责任分解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2020年马鞍山市民生工程责任分解
| 序号 | 项目 | 责任分解 | 牵头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及责任主体 | ||
| 1 | “四带一自”产业扶贫 | 支持在贫困村建设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共建设28个;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带动贫困户2812户;引导和支持2560户具备条件的贫困户开展自种自养,发展特色产业。 | 市农业农村局 | 窦念华 | 含山县、和县、郑蒲港新区 | ||
| 2 | 美丽乡村建设 | 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5个省级中心村建设目标,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的70%。重点完成垃圾污水治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实现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 各县、博望区 | ||||
| 3 | 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一类县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普及率达90%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二类县卫生厕所普及率85%左右。 | 各县区、开发园区 | ||||
| 4 |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 | 2020年,新培育30个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和30个以上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实现追溯,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国家或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探索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区块链追溯应用。 | |||||
| 序号 | 项目 | 责任分解 | 牵头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及责任主体 | ||
| 5 | 技能培训提升 |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 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00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400人、专业生产型350人、技能服务型培训25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 窦念华 | 市财政局,各县区 | |
| 退役军人培训 |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658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培训合格人数592人)。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余道文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
| 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 | 全年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培训150人次,每个培训班期的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全年组织实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140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年新增1500名初高中毕业生及各类劳动者接受技工院校全日制系统培养,培养稳定率不低于95%。 | 市人社局 | 李怀东 | 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
| 6 | 就业创业促进 | 开发2800个公益性岗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就业服务对接,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812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校园招聘会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 | 各县区、开发园区 | ||||
| 7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当年缴费人数达47.48万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 |||||
| 序号 | 项目 | 责任分解 | 牵头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及责任主体 | ||
| 8 | 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就医合规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院分别不超过0.3、0.5、1万元,剩余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351”)。慢性病患者在“351”后个人1个年度内门诊慢病合规费用再按80%予以报销(“180”)。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贫困人口在联网的省内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2020年底前,现有的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平稳过渡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框架,构建医保扶贫长效机制。 | 市医保局 | 徐良 | 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含山县、和县、郑蒲港新区 | ||
| 9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 | ||||
| 序号 | 项目 | 责任分解 | 牵头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及责任主体 | ||
| 10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基础上,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继续推进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更加便民利民。 | 市医保局 | 徐良 | 市财政局,各县 | ||
| 11 | 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 | 城乡医疗救助 | 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其中对特困人员实行全额资助,其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实行定额资助。2020年,资助困难群众参保6.4万人(其中:资助建卡贫困人口参保3.09万人)。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 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保障农村低保38750人,低保标准目标7776元/年人,在此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有进有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市民政局 | 章兵 | 各县、市经开区、郑蒲港新区 | |||
| 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 | 以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完善特困供养制度,保障特困供养对象8352人,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分别按全护理、半护理两档发放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持续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管理,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 各县区、开发园区 | |||||
| 序号 | 项目 | 责任分解 | 牵头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及责任主体 | ||
| 11 | 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 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513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5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465元,实行动态监管,应保尽保。 | 市民政局 | 章兵 | 各县区、开发园区 | |
|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救助对象约2000人次,实行动态管理、应救尽救。 | ||||||
| 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21380名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其中,一、二级15346名残疾人,三、四级6034名残疾人,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0元、400元。对28644名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实行动态管理,应补尽补。 | 市残联,各县区、开发园区 | |||||
| 困难职工帮扶 | 对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制度,实施常态化帮扶机制,为90户在档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为20户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助学救助,为40户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提供医疗救助,推动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 | 市总工会 | 李迅 | 各县区、开发园区 | |||
| 序号 | 项目 | 责任分解 | 牵头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及责任主体 | ||
| 12 | 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 | 高龄津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发尽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50%;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面达到10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打造1个省级智慧养老示范机构或项目。 | 市民政局 | 章兵 | 各县区、开发园区 | ||
| 13 | 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 |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 | 免费婚前健康检查约28000人,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保证婚检工作质量;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约415694剂次,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建卡率达到95%以上。 | 市卫健委 | 杨荣明 |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
| 职业病防治 | 积极营造有利于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工作的浓厚氛围,及时了解掌握微型企业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参加培训等情况,按要求选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完成不少于200名微型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的培训;煤尘(煤矽尘)等28种职业病监测信息上报不低于11000条。 | 各县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 | |||||
| 14 | 出生缺陷防治 | 全面开展产前筛查,2020年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80%以上。 | 各县区 | ||||
| 15 | 智慧健康建设 | 智慧医疗建设 | 推广“智医助理”,2020年,在5个县、区开展“智医助理”建设,实现“智医助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提高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的诊疗服务能力和效率。 | 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公管局,含山县、和县、各区 | |||
| 序号 | 项目 | 责任分解 | 牵头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及责任主体 | ||
| 15 | 智慧健康建设 | 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 | 建设市级“安康码”综合服务平台。各县区、开发园区“安康码”申领率达到2019年底4g移动电话用户基数的80%以上。推进“安康码”与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互联互通,至少选取1家市级公立医院和1家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互联互通试点。推进“安康码”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应用全覆盖。探索、推进“安康码”更多领域便民应用。 |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唐杰 |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
| 16 | 智慧学校建设 | 我市无任务。 | 市教育局 | 汪昌斌 | |||
| 17 | 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改善 | ||||||
| 18 |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惠及学生177356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学生5096人;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计划建设面积10.23万平方米。 | 市财政局,各县区 | ||||
| 19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发放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3955人、中职学校国家奖学金26人(教育:23人、人社:3人)、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11008人(教育:9058人、人社:1950人)、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2141人(教育:1641人、人社:500人)、普通高中免学杂费891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384人,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博望区 | ||||
| 序号 | 项目 | 责任分解 | 牵头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及责任主体 | ||
| 20 | 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2所,资助幼儿988人次,培训幼儿教师461人次。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 市教育局 | 汪昌斌 | 市财政局,各县区 | ||
| 21 | 农村危房改造 | 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面梳理,完成新增291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查漏补缺,实行动态监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 | 市住建局 | 沙德宏 | 市扶贫办,各县、郑蒲港新区 | ||
| 22 | 棚户区改造 | 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9395套,基本建成4957套。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
| 23 | 城镇老旧小区整治 | 按照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个,房屋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涉及住户16914户。 | 各县区 | ||||
| 24 |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障水平,实施14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以批复方案为准)。 | 市水利局 | 黄华荪 | 各县、博望区 | ||
| 25 | 水利薄弱环节治理 | 基本完成2019年开工建设的3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新开工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加快推进2019年开工的5个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年底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80%,新开工4个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项目。 | 和县、当涂县、市经开区、郑蒲港新区 | ||||
| 序号 | 项目 | 责任分解 | 牵头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及责任主体 | ||
| 26 | 文化惠民工程 | 免费开放7个公共图书馆,6个文化馆,47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个美术馆,4个博物馆,向群众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公共空间设施场地。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全年补贴不少于79.4万元。“送戏进万村”演出不少于397场。 | 市文旅局 | 胡支农 | 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
| 各行政村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体育健身活动,累计不少于397场。 | 市体育局 | 张卫国 | 各县区、开发园区 | ||||
| 27 | 党建引领扶贫 | 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共84万元,推动选派帮扶干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 市委组织部 | 尹宗应 | 市财政局,含山县、和县、郑蒲港新区 | ||
| 28 | 资产收益扶贫 | 折股量化和收益分配向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贫困人口倾斜,帮助贫困群众更多的分享产业扶贫红利。 | 市财政局 | 吴斌 | 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含山县、和县、郑蒲港新区 | ||
| 29 |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 | 推进农村电商示范建设,培育3个省级电商示范镇、15个示范村,培育一批在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扶贫等领域具有示范性的电商服务网点;提升农村电商发展质量,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项目,打造一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品牌;提升农村电商“两中心、一站点”规范运营和上行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的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推动我市农村电商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 | 市商务局 | 霍更生 | 市财政局,各县 | ||
| 序号 | 项目 | 责任分解 | 牵头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及责任主体 | ||
| 30 | “四好农村路”建设 | 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344.166公里。县乡公路大中修里程按照7%的比例,预计实施129公里,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充分发挥县级路长办公室职责,明确细化辖区内农村公路各级路长责任人;全面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确保到年底前全市所有乡镇均完成乡村道专管员招募、并经培训上岗。继续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通客车,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 市交运局 | 谷强 | 各县区、市经开区、郑蒲港新区 | ||
| 31 | 贫困残疾人康复 | 为2672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为351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26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为23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 | 市残联 | 张孝银 |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区、开发园区 | ||
| 32 |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14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 | 市司法局 | 侯沪东 | 各县区、市经开区、郑蒲港新区 | ||
| 33 | 水环境生态补偿 | 推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建立健全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五个国控断面与省实行双向补偿,相关责任单位共同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 市生态环境局 | 荣正发 | 各县、雨山区、博望区、市经开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