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直播经济专项)的通知
各片区管理局,各行业协会,各企业:
为培育发展新型消费,推动我区直播经济发展,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直播经济专项)的通知》(闽财建指〔2021〕105号)和《福建省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21〕17号),现将申报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直播经济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1.我区已建成运营的或2021年年底前已实施建设的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直播基地;
2.2021年内已开展或即将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织开展的重要直播经济活动。
(二)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依法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项目已获得过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说明已申报的其他专项资金情况。
二、补助标准
(一)直播基地(总资金盘子70万元)
对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设有培训室、直播间(10间以上且配有完善的直播设备)、选品中心等配套区域,且服务合作我区企业数量5家以上,按照项目年度总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个基地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中,对设有选品中心(500平方米以上,sku100种以上)的基地,奖励标准提高至60%,奖励上限提高至40万元。
(二)重要直播经济活动(总资金盘子130万元)
对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牵头主办的直播经济活动,由具体承办单位申请,按照活动实际投资额(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及设备租赁、场景搭建、宣传推广、劳务费、物流补贴费用等)分别给予全额、50%补助。单场活动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直播基地奖补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表(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开户行许可证;
4.“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息查询页面截图;
5.直播基地平面图、现场照片等;
6.直播基地产权及面积证明,若为租赁物业、委托运营或合作运营形式的提供租赁合同或合作合同复印件等;
7.与所服务合作的本地企业名录及协议;
8.直播基地建设费用清单及相关合同、发票、汇款单据等复印件(盖章,需提供原件核对);
9.设有两岸选品中心的直播基地还需提供商品sku清单。
(二)直播活动奖补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时间、活动主题、内容、取得成效等);
2.资金申报表(附件2);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开户行许可证;
5.活动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时间、活动内容、参与企业、预算等,需至少提前7天向我局报备);
6.直播截图、后台的订单清单截图、支付单清单及物流商提供的配送单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7.直播活动费用清单及相关合同、发票、汇款单据等复印件(盖章,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申报时间
请于2022年6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按顺序简装成册,首页及边缝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本通知文件及附件等可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http://www.pingtan.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目下载。
(二)报送地址
区经济发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9层920发展和改革处(二)
联系人及电话:郑方,0591-23163023
电子邮箱:jfjfgc@163.com
五、其他事项
对相同或类似的奖补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择优享受。本通知奖励资金从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直播经济专项)中列支,补助金额超过总资金盘子时按比例下调。本通知由我局负责解释。
附:1.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直播基地)
2.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直播经济活动)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1
2021年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表(直播基地)
| 一、单位基本情况 | |||||||||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单位地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
| 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 经办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 二、直播基地情况 | |||||||||
| 基地名称 | 申报奖补金额(万元) | ||||||||
| 基地地址 | 总投资(万元) | ||||||||
| 建筑面积(㎡) | 已入驻企业数量 (家) | 直播间数量 (个) | |||||||
| 运营类型(自持物业/租赁物业/委托运营/合作运营) | 获得主流平台授牌情况 | □阿里巴巴□京东□抖音 □快手 □拼多多 □其他 | |||||||
| 台货选品中心设立情况 | 经营面积平方米,sku种,台货商品占比%。 (无可不填) | ||||||||
| 2021年运营以来基地月均营业额(万元) | 已获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含正在申请情况) | ||||||||
| 三、服务本地企业情况 | |||||||||
| 序号 | 服务企业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
| 1 | |||||||||
| 2 | |||||||||
| 3 | |||||||||
| 四、承诺书 1.本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本单位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3.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 |||||||||
2021年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表(直播经济活动)
| 一、单位基本情况 | ||||||
| 单位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 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 二、直播经济活动情况 | ||||||
| 活动名称 | 申报奖补金额(万元) | |||||
| 活动地点 | 实际投入费用(万元) | |||||
| 活动时间 | 活动形式 (线上/线下/线上线下结合) | |||||
| 参与企业数(家) | 主要合作平台 (可多选) | □淘宝□京东□抖音□快手 □拼多多 □其他 | ||||
| 直播观看人数(人) | 带货金额(万元) | |||||
| 已获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含正在申请情况) | ||||||
| 三、活动主要内容及成效 | ||||||
| 四、承诺书 1.本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