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4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都东路82号未来科技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d02、d03窗口。
联系方式:0515-68086058。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 1 | 王安丽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新洼村二组49-1号 | / | 陈林祥 |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 7 月 31 日